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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5.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6.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7.积极开发新工艺,促进电厂灰、工业粉尘、炉渣、矿渣等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以上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建设局配合,市内五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鹿泉市政府、藁城市政府、正定县政府、栾城县政府具体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四、组织机构与监督管理

  (一)组织机构

  成立石家庄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智勇、市环保局局长齐惠明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内五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鹿泉市政府、藁城市政府、正定县政府、栾城县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齐惠明兼任。

  办公室组成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规划局。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综合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规划局。

  主要职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协调联络和监督检查。

  2.建设与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组

  组长:市建设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交管局、鹿泉市政府、藁城市政府、正定县政府、栾城县政府、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及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组

  组长:市城管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管局、市园林局、鹿泉市政府、藁城市政府、正定县政府、栾城县政府、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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