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地下水超采区关井限采力度。按照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产和生态用水原则,严格控制在严重超采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开采地下水,制定汾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控制和治理目标规划及关井压采措施,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保护,遏制地下水超采和水质恶化。在关闭自备水源井的同时,发挥引黄工程现有能力,通过对流域内各种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重点超采区关井压采提供可用水量。
(二)中期建设项目和治理措施
1.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工程 通过建设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合理配置大中小坝,形成坝系。汛期拦蓄干流两侧泥沙进入汾河河槽,枯水季节放水入流河道,丰蓄枯放,蓄浊排清,增加干流水量,减缓河道淤积,提高干流水质。在干流两侧建设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增加坝地。
2.水土保持小型水利工程 建设小型节水、引水、提水工程,提高地表水资源利用率,为两岸坡面水保生态林、经济林、滩地耕作提供水源,提高生态林成活率和经济林果品产量、滩地产出率。
3.汾河支流生态植被与经济林建设工程 重点围绕汾河主要一级支流绿化,西川河、南川河、涧河、细米河、天池河、屯兰河、狮子河、干河、潇河、风峪河、白石河等主要支流源头及两侧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护林8万亩,太原汾河流域主要一级支流两岸各50米植护岸林带100公里(折合造林面积1.45万亩)、经济林1.8万亩,林网(带)0.2万亩,封山育林0.6万亩,工程总投资6977万元。
4.汾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 主要为汾河公园湿地保护建设工程,投资1400万元。
5.汾河流域草地治理与退牧工程 建设围栏封育项目、退耕还草项目、鼠害防治项目、虫害防治项目,配套基本草场、舍饲圈养等设施。
6.城镇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 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并达标稳定运行,生活污水全部得到处理并补充汾河生态水量;提高污水处理和污泥再生利用工艺技术水平。
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工程、粪便处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二级转运站工程、医疗废物备用焚烧炉建设工程、汾河水库周围垃圾处理工程等,彻底消除生活垃圾“围城”现象,全面实现流域内生活垃圾处置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8.工业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 对已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进行污废水深度处理,部分企业治理达标后直接回用,实现零排放。
9.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对太原汾河流域限采区矿山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
(三)远期建设项目和治理措施
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水质监测和环保设施维护应急机制,全面恢复重建汾河流域生态环境,重点搞好太原汾河流域林地管护和植被建设,巩固植被修复成果,封禁保护林地20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20万亩,建设湿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湿地、湿地公园2处,加强草地建设与保护,使汾河流域植被环境基本得到恢复。加大汾河流域现代农业和林业产业开发力度,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绿色产业和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全面增强汾河流域综合实力,促进全市生态友好型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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