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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的通知


  太原汾河流域草地治理  太原汾河上游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尖草坪区、万柏林区)退化草地修复治理项目、汾河(太原段)下游区(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杏花岭区、迎泽区)基本草场建设项目完成围栏封育70万亩,退化草地补播70万亩,退耕还草50万亩,基本草场建设15万亩,青贮氨化配套设施50万立方米,机械设备配套800套,鼠害防治40万亩,虫害防治60万亩。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按照省、市县7:3投资比例,省级投资21000万元,市县级投资9000万元。项目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按工程进度近期投资9100万元,中期投资10225万元,远期投资10675万元。

  以上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两年。以下补充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1)汾河兰村至清徐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太原城西水系循环项目(补充)为提高城西水系各相连湖流量,在城西水系龙潭公园至南海子公园打通海边街段,形成明渠;在解放南路段扩建迎泽公园进水管道,增加迎泽湖进水量0.5立方米/秒,使循环水量达到1立方米/秒;在原有城西水系循环项目基础上,贯通明渠750米、暗管铺设1300米、园林美化5项、叠水架桥21300米以及拆迁8100平方米。项目投资5894万元,按省、市3∶7投资比例,省级投资1768万元,市级投资4126万元。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太原城市水系循环项目(补充)风峪沙河景观工程  建设污水排水防渗工程。在河道内建湿地、河堤两岸进行绿化, 面积6万平方米。总投资7680万元,按省、市3∶7投资比例,省级投资2300万元,市级投资5380万元。由晋源区政府牵头组织。

  汾河太原市城区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北延段补充段项目  北起太古岚铁路桥,南至森林公园西门与二期工程北延段相接,全长5公里,治理总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110万平方米,滩地绿化面积90万平方米,东西护岸10.4公里。工程总投资12942万元,按省、市3∶7投资比例,市财政投资9062万元。由市建管委组织实施。

  清徐县县城水系水利建设项目  汾河清徐段蓄水工程,白石河城区段蓄水工程,三湖、七莲池维修改造及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总投资1037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531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85万元,临时工程111万元,预备费769万元,其它费用879万元。按省、市3∶7投资比例,省级投资3112万元,市级投资7263万元。由清徐县政府牵头组织。

  白石河河道治理项目  治理河道12.7公里,其中:沟道治理9公里,下游河道治理3.7公里,扩建交叉闸。沟道治理资金1800万元,下游河道治理资金1800万元,扩建交叉闸资金300万元,共需资金3900万元。按省、市7∶3投资比例,省级投资2730万元,市级投资1170万元。由清徐县政府牵头组织。

  (2)太原汾河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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