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卫发电〔2008〕98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院:
为了做好我省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州省卫生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贵州省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致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的诊疗救治工作,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副厅长为副组长的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省卫生厅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婴幼儿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市(州、地)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市(州、地)县(区)的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全面加强对患儿诊疗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整合资源分级医疗。随着全国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结果的公布,我省已有更多家长携带婴幼儿到医院检查,就诊人数在短时间内将迅速增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掌握辖区内相关专业医务人员数量、设备设施等医疗资源信息,要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应对准备,要遵循分层、分级、分区城的原则,组织医疗救治工作。要按照《贵州省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省、地、县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建设,由县级定点医院主要负责患儿的诊断筛查和轻症患儿的治疗;市(州、地)级定点医院接收县医院转诊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儿;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急、危、重症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