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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十)建立学术研修技能交流津贴制度。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访问、短期进修等学术研修活动,高技能人才应邀到国内外著名机构或者企业进行技能训练,参与技能技艺交流等活动,或代表深圳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给予津贴资助。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学术研修基金,支持高层次专业人才开展学术交流。

  (十一)实施“卓越专家访问计划”。政府提供经费资助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深学术访问、举办学术讲座,或高技能人才来深进行技术技艺交流等。通过交流互动,使高层次人才便捷掌握学科前沿信息,了解技术技艺最新动态,紧跟科技发展步伐。

  (十二)多渠道培养国际化人才。加强政府间培训项目的合作,开发高端培训项目,每年围绕若干主题组织境外培训班,扩大选送境外培训交流的规模,政府资助培训费用。培养一批熟悉国际相关专业领域情况,具备专业资质的国际化专业人才,为深圳向国际化城市转型提供人才储备。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申请注册国际认可的工程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注册成功的,由政府提供申请和注册费用资助。

  (十三)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着力培养技术技能型高级技师、技师,重点培养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整合培训资源,搭建高技能人才训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确认一批高层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资助制度,对支柱产业和政府扶持产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所开展的提升培训,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十四)营造浓厚学术氛围。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承办国际性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政府给予经费资助。以“博士后创新讲堂”、“企业家创业讲堂”、“特贴专家展望讲堂”、“国际人才论坛”和“首席技师讲堂”等为主体,打造高层次、公益型专业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平台,优化其成长环境。支持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担任国家级学术团体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会费由政府资助。

  (十五)打造深港人才互动新格局。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加强深港人才智力的交流与合作。畅通香港专家来深工作和创业渠道,重点引进香港高端服务行业高层次人才。推动两地互派科技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对方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合作实施人才培训、培养计划。积极推进两地专业技术资格互认,逐步实现两地专业人才的融合。

  四、加强载体建设,为高层次专业人才事业发展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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