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

  (十八)完善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密切技术、资本、产业等创新要素间的联系,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创新服务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新服务人才队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等知识密集型科技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推动专业性行业协会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划、评估咨询等服务,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产品。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标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十九)加快“数字深圳”建设。积极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面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条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无线宽带城域网,积极推动三网融合。提升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水准,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推动企业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以网络集聚创新资源,充分利用虚拟环境,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大力积极发展互联网产业,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构筑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让市民充分享受方便、快捷、丰富的信息服务。

  (二十)弘扬创新文化。大力弘扬敢于冒险、勇于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培养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创新文化精品创作,增强市民对创新的理解力和创造力。努力推进城市科普能力建设,构建公众科学教育和传播体系,促进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加强科学教育,提倡创新教育,将科学和创新教育作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思辨精神和创新思维,鼓励青少年进行科技发明竞赛。规划建设若干功能健全、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科普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创新形象。加快建设深圳科学馆新馆。设立“城市创新大讲堂”,办好“创新中国”深圳论坛,把深圳打造成为创新理论与创新观念的重要发源地和传播中心。

  六、强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行政区域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完成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任务。市委、市政府成立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