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陕卫法发〔2008〕31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做好2008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和来我省的广大中外游客度过一个愉快、安康的国庆假期,现就做好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旅游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从即日起,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内的宾馆饭店、酒楼、餐馆及农家乐等开展食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庙会、游园会、集会等活动场所食品卫生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要求,加大力度。
要进一步做好重点环节的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假日期间消费者在外就餐的比例较大特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监督指导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做好一下几方面的食品卫生工作:
1、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食品卫生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消除麻痹侥幸心理,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2、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3、落实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严把采购关。对没有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报告的食品及原料坚决不得采购使用,同时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要按照要求逐样进行登记。
4、熟制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过程中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禁止外购非定型包装的熟肉制品,凉皮、粉皮、凉粉等地方小吃原则上一律自身加工,不得外购。
5、严格按照《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完善各项硬件设施。食品各操作间必须做到功能分区严格,布局流程合理。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品用工具、容器、冷藏设施、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加工场所进行消毒处理。所有食品容器、冰箱、菜墩、刀具、抹布等必须生熟分开,标志明显,定位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