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编制火电、建材、化工、钢铁、有色、煤炭等六大行业节能降耗实施方案,颁布33个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推进电厂辅机系统节能改造,加快电网升级。推广大型节能粉磨系统,支持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渣、污泥和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实施化工行业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改造,新建煤化工项目要同步建设废渣、废气、废水等综合利用工程。加快钢铁行业实施焦炉干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煤粉富氧喷吹、蓄热式加热等炼钢节能技术改造。推广电解铝液直接铸轧、全电流不停电、全石墨化阴极改造等技术。用好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重点实施工业锅炉(窑炉)、余热余压利用、系统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和节约代用石油等节能减排工程,争取今年节能300万吨以上标准煤。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通过政府采购、加速折旧、节能奖励、能效标识和税收优惠等措施,加快高效节能产品(设备)推广应用。
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加强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及工业集聚区的规划环评工作,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调整排污费使用方向,集中用于河流断面水质、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信息传输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尽快完成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增加对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转移支付补助,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加强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加快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配备,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推广差别电量计划及发电量指标替代交易和生态补偿的成功经验,适时组建省资源环境容量交易机构,开展电量、节能量、环境容量等交易,积极探索建立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利用差别电价政策,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对小冶炼、小化工、小制砖等企业提高电价,促其退出市场。在炼焦、电石、铁合金等行业开展超能耗限额标准加价试点。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县或企业,以及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高于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市县,实行新建高耗能项目“区域限批”或“企业限批”。凡新上高耗能项目,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提出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措施。
23、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三楼以下不乘电梯、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活动。强化办公节电管理,搞好郑州、洛阳和省直机关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试点,完成2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形成年节电8000万千瓦时的能力,年底前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部完成照明节能灯具更新改造。省直机关年底前全部取消燃煤供热锅炉,实行集中供热。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在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等,开展加强用电管理和抑制过度包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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