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制约。召开全省重大建设项目银企洽谈会,再向银行推介一批效益好、前景好的重大项目,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银企洽谈会上签订的贷款合同。组织对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开展银团贷款。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对整理出来的土地出让价格适度加价,增加的收益除法定用于土地整理外,集中用于支持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基础设施信贷资产证券化。
10、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按照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努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要求,做到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优化配置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保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的省重点项目、工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建设。加强对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和建设用地批后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收回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并另行配置。争取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立项,今年力争使用国家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10万亩以上。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继续大力开展土地“三项整治”,清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以上、城镇存量建设用地5万亩以上。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提高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标准,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制定节约集约用地和新增耕地的激励政策,推动新建工业项目进驻开发区或工业集聚区,全年建设多层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鼓励建设项目进入标准厂房,减少单独供地。
11、做好重点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倾斜。抓紧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规划内项目,整体进行环评审批,简化单个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对区域内已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重点项目,在项目单位提出“关小上大”、省辖市承诺确保实施,或者通过区域替代、排污权交易等措施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后,允许环境准入,开展环评工作。进一步简化重大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编制、评估和审批工作程序。
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12、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把扩大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尽快制定促进全民创业的扶持政策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鼓励企业稳定就业的激励机制,督促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出台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城镇集体企业和已参保单位中漏保、断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年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到省辖市。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年底前建筑、非煤矿山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基本参加工伤保险。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年内将7万多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落实好秋季“两免一补”资金,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确保兑现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做好稻谷上市收购工作,提高油菜补贴标准,按国家要求对玉米、大豆实施专项收购,增加农业经营收益。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减轻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负担。搞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活动。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抓紧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指导意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