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督导,认真搞好整改(10月11日-10月30日)
各省辖市发改委要对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当地纠风部门和省发改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省发改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组成若干督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将挂牌督办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把抓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副职按业务分工“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形成一个人人参与、层层负责的责任网络,构建起各级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配合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政风行风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针对省纠风办反馈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对其进行梳理、归类,逐条分解到各有关处室或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省发改委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落实纠风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依据《
公务员法》和《
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大宣传,积极沟通
要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宣传好国家调整能源价格的重大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