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巩义、邓州、永城、固始、项城、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豫发〔2008〕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经省政府同意,选择郑州、洛阳、开封、鹤壁市和固始县作为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改革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发展活力,推动试点市(县)服务业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带动提高全省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试点原则。一是坚持开拓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破除障碍,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服务业发展路子;二是坚持突出重点。选择一些基础较好、优势突出的领域率先开展试点工作,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三是坚持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优化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试点范围。围绕破除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从实际出发,选准突破口,各有侧重,重点突破,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郑州市要着重在现代物流、金融、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及集聚区建设上予以突破;洛阳市要着重在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支撑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上予以突破;开封市要着重在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上予以突破;鹤壁市要着重在促进城市与农村服务业协调发展上予以突破;固始县要着重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农村服务业发展上予以突破。
(四)主要目标。2008-2012年,各试点市(县)服务业增长速度超过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翻一番以上,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以上。郑州市力争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到2012年,各试点市(县)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重点行业优势更加突出,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机制灵活、结构优化、开放度高、功能完善的服务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