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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方案(2008)》和《湖南省城市水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2008)》的通知


  表2中,必测指标是基本要求;选测指标以所列出的指标为首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应具备常规指标检验能力,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应具备必测指标和选测指标检验能力。
  *消毒剂余量及其副产物选择:
  氯消毒:游离余氯(氯胺消毒时测总氯)、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溴甲烷、1,1,1-三氯乙烷、二氯甲烷
  二氧化氯消毒: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氯酸盐
  臭氧消毒:臭氧、甲醛、溴酸盐
  各监测点水样按试点工作方案中表1的要求检测,全分析测定中非常规项目不能检测的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试点地区,其余监测由各试点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无监测能力的可上报请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具有卫生检验资质的卫生检验机构完成。
  (四)网络直报。试点地区实行水质监测结果网络直报。在相应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水质监测数据和信息处理网络终端,进行监测结果的录入、审核、分析、上报、调用。水性疾病监测结果报告详见《湖南省城市水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2008)》。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10月上旬)。我厅组织开展饮用水监测有关工作培训。各试点地区于2008年10月底前组织制定水质监测试点实施方案并报我厅,组织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开展饮水卫生监测前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8年10月下旬-2010年6月)。各试点地区根据试点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水质监测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逐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建立本地区水质监测网络,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小结。
  (三)总结阶段(2010年7月)。各试点地区总结经验,报送总结报告。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方案,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试点工作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质量并保证技术指导,制定实验室内部控制规划,建立监测资料审核制度以减少数据填写与数据录入错误。建立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控制管理,提高实验室技术水平,以保证监测数据与各项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及可比性。
  (一)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保证水质监测数据准确性,必须分析实验室试剂空白、实验室加标空白、实验室加标样品、采样空白样、采样平行样等质控样来检查、控制分析数据的质量。
  1、现场空白:是指在采样现场以纯水作样品,按照测定项目的采样方法和要求,与样品相同条件下装瓶、保存、运输,直至送交实验室分析。通过将现场空白与实验室内空白测定结果相对照,掌握采样过程中操作步骤和环境条件对样品质量影响的状况。
  2、现场平行样:现场平行样是指在同等采样条件下,采集平行双样密码送实验室分析,测定结果可反映采样与实验室测定的精密度。当实验室精密度受控时,主要反映采样过程的精密度变化状况。现场平行样要注意控制采样操作和条件的一致。现场平行样占样品总量的10%以上,一般每批样品至少采集两组平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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