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导意见
(冀建房〔2008〕59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
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创新和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管理手段,依托科技进步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推进,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我省实际的住宅建设和消费模式,进一步推进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住宅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推行节约型的住宅开发模式和科学合理的居住生活理念,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不断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2、循环经济原则。用循环经济的思想来指导住宅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要求,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在满足适宜居住功能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住宅资源能源的全面节约。
3、科技创新原则。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培育住宅科技的创新体系,鼓励住宅资源能源节约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快完善技术支撑,促进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工艺的集成应用。
4、注重实效原则。整合管理资源,增强管理合力,创新监管与激励制度,完善推进机制,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以中小套型住房、围护结构保温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住宅全装修推进等为突破口,落实目标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宅建设资源能源节约。
二、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