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区带和深部矿产资源勘查。由省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做好重点矿种找矿的组织工作,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努力实现重点矿种找矿的新突破。
制订重点矿种勘查规划和找矿计划。加强煤炭、铝、铁、钼、金、银等矿产勘查,统筹铜、铅、锌、天然碱、岩盐等矿产勘查,支持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铀、油页岩等能源矿产勘查。
突出重要成矿区带勘查。重点在小秦岭-熊耳山-外方山地区金、银、钼矿,三门峡-郑州-平顶山地区隐伏铝土矿,舞阳-泌阳-新蔡地区铁矿,卢氏-栾川地区钼、铅、锌、银矿,桐柏山-大别山地区多金属矿,现有煤矿区外围煤炭等重要成矿区带开展矿产勘查。
突出深部矿产资源勘查。统筹规划重要远景区等成矿有利地区的深部找矿工作,进一步加强危机矿山外围及矿山深部接替资源勘查,加大煤炭、铝土矿、金矿等重要矿种深度勘查的力度,扩大找矿空间,尽快形成一批大中型重要矿产资源后备基地。
(四)加强基础地质工作。继续开展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和重要成矿区带的矿产调查,积极开展物化探、重砂异常查证工作,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和矿业权核查。
(五)增强地质矿产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地质矿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改善勘探技术及测试测绘装备条件,建立和完善地矿科技创新、技术支撑与保障体系,争取建设2-3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用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组织实施地质矿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大科研攻关力度,解决一批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省财政部门要会同省国土资源、科技部门,尽快制定增加地质矿产科技投入、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的具体办法。
(六)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拓宽矿产资源供应渠道、提高资源保障程度为目标,大力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战略。积极支持地勘单位到省外、国外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在前期选区和风险勘查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扶持。鼓励地勘单位、矿业企业、冶炼企业联合勘查开发省外、国外矿产资源,培育跨国、跨区域矿业企业集团。鼓励地勘单位与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及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省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研究制订鼓励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扶持政策,建立政企沟通、信息交流、服务高效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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