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科学技术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工作会商广西方推进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科学技术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工作会商广西方推进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会商工作的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长由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曾东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陈大克担任。
二、增加广西博览局和自治区北部湾办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调整后的协调小组成员为:
组 长: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大克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成 员: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方乃纯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蒋和生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白先进 自治区农业厅总农艺师
林金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顾 航 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管跃庆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乃学 自治区北部湾办副主任
农 融 广西博览局副局长
三、明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把部区会商的主要工作纳入自治区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建设项目。
自治区经委:围绕部区会商的主要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产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产业科技进步。
自治区科技厅:提出推进部区会商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起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负责与科技部有关司局的工作沟通协商,围绕部区会商的工作组织区内有关高校、院所和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把部区会商工作有关科技内容纳入自治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