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废止部分厅发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苏国土资发〔2008〕28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
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厅对2000年建厅以来截至2006年底的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和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3件厅发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厅发规范性文件目录(23件)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厅发规范性文件目录(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