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13.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全区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各级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卫生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列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切实承担起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主要责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学校公用经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学校体育卫生支出,从经费上保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市、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结合实施农村初中改造、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卫生新校园建设等工程项目,加快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食堂、饮用水、厕所的改造步伐。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部门要不断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检查费用要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其他学生健康检查费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统一的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自治区体育部门要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积极改善学校体育设施设备条件。

  14.建立高素质体育师资队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高等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开展课余体育活动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体育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健全体育教师聘任、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利用2至3年的时间,对现有的体育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提高师资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要保障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好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其教学工作量计算要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组织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和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计入课时工作量。

  15.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体育网络。学校、社区要与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加强对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宣传力度,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支持、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体育活动作为家庭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积极倡导和鼓励在社区、乡镇文化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创建各种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要把这些中心的活动和体育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不断完善学生军训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团队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形成社区、学校、家庭共同促进青少年增强体质的良好局面。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