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8〕10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六日
重庆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实施方案
为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商务部自2005年开始实施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我市称为农村市场“双建工程”),我市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以改善消费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惠农便民为目的,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手段,以连锁经营企业为载体,按照标准化要求新建或改造农村商业网点,形成以区县(自治县)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骨干、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点为基础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两大骨干网络体系,搭载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农民生活服务、商务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促进城乡商品“双向流通”和商贸统筹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目标
在前三年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再用两年时间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的897个乡镇和9065个行政村。全市再规划建设17023个日用品、农资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便民放心商店,其中:2008年规划建设9000个,2009年规划建设8023个。
三、推进原则
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发展原则。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农村经济发展、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统一规划,统筹推进。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整合商贸、供销、粮食、盐业、烟草、医药、邮政、电讯、农业等多部门和多行业资源,吸引社会投资,培育层次明晰、功能完善的农村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