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心血管介入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京卫医字〔2008〕258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申报北京市心血管介入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08]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我市三级医院范围内,采取医院自愿申报、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估的方式,成立“北京市心血管介入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
《通知》自 2008年8月6日发布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安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和北京友谊医院等4家医院在评估截止日期前,按照规定分别申报了拟承担质控中心的有关文书。
市卫生局于2008年9月10日至16日,组织了我市心血管介入和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申报医院的专家回避),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评估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4家医院的申报文书,认真听取了申报医院的陈述并对医院进行了现场答辩。评估专家依据严谨的评估程序,遵照严肃、认真、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心血管介入准入的实地评价结果,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以总分第一被确定为“北京市心血管介入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质控中心任期一年。待年终工作结束后,市卫生局将采取评估专家评议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质控中心任期一年中的工作进行评议。经评议合格可连任。若在任期内未能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地改善本专业现状,经评估专家评议认定,市卫生局批准,该质控中心将被除名并摘牌,在限期内全部退回专项经费,并由市卫生局向社会公告。质控中心将另行评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接受质控中心的业务指导、质量督查和改进工作的要求。积极支持质控中心开展工作。质控中心在开展工作期间,接受各级各类医院同一专业专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