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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四、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假日期间,各运政、港监、船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水路客运市场的监管,继续维护好假日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对重点渡口、车站和景点现场,要实行现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驻站运管人员、乡管员作用。“黄金周”期间各客运站要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交通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票价,不得擅自调整票价。

  假日期间,各公路征费稽查站、水上安全检查站、收费站要严肃执法纪律,提高全员服务意识,严禁刁难车船主和“三乱”现象发生。对证照等手续齐全的车船,包括配有省际旅游包车线路牌的车辆,要热情服务,尽快放行。对手续不全、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船,运政、港监、船检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增加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尽量为旅客乘车、乘船提供方便。运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加班、包车线路牌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为各车站提供及时、方便的优质服务,要认真对待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市运管处要加强节日期间出租车营运管理,以“两站一场”为重点,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拒载、斩客、乱收费等违章行为,搞好车容车貌、座垫套、顶灯的管理,提高出租车的服务质量。

  五、坚持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从9月29日起,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每天8:00前要将前一天的《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报市运管处(电话:4297601),水上旅客运输统计表由海事局负责收集。市运管处和海事局负责将汇总后的旅客运输统计表于8:30前按照公路、水路类别分别报省运管局(电话:2865557)、省港航管理局(电话:2870326),并同时抄报局值班室(电话:5118150)。10月5日报送整个假日期间的预测数据。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假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附件: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假日运输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自 月 日至 月 日

运输方式

指 标

项 目

数 量

道 路 运 输

投放运力(台)

客车数: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前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水 路 运 输

投放运力

船舶数:

客位数: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前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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