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记录、桥涵设施经常性与定期检查资料完整;
3、按规定自评公路养护质量,原始记录表齐全;
4、按时上报规定的统计报表。
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0
合计
100
检查日期: 检查人:
附件2
合肥市乡村道路日常养护检查评分标准
乡镇名称: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
管养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