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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记录、桥涵设施经常性与定期检查资料完整;
  3、按规定自评公路养护质量,原始记录表齐全;
  4、按时上报规定的统计报表。
一处不合格扣0.5分10  
合计  100  


  检查日期: 检查人:

  附件2
  合肥市乡村道路日常养护检查评分标准

  乡镇名称: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分值得分备注
1管养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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