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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冀政函〔2008〕101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承市政〔2008〕10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现批复如下:
  一、承德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连接京津辽蒙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9%左右;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4平方公里。
  二、要严格保护名城的传统格局,注重新建建筑与历史风貌的协调,既要体现现代化气息,又要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文化底蕴。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突出山水园林城 市特色。
  三、总体规划是你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类城乡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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