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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提示(六十)--关于禁止发布征求人体细胞、组织或者器官广告的提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提示(六十)--关于禁止发布征求人体细胞、组织或者器官广告的提示


各媒体单位,各广告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球器官移植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日前发布了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的11条指导原则(草案),其中明确指出:可依据国内法规,通过广告或公开呼吁的方法鼓励人体细胞、组织或器官的无私捐献;禁止登广告征求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并企图为捐献细胞、组织和器官的个人提供或者寻求付款,或在个人死亡的情况下为其近亲属提供或寻求付款,参与对此类个人或第三方付款的中介行为也应予禁止。卫生部办公厅和上海市卫生局也相继转发了该指导原则,为医疗机构以治疗为目的的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的获得和移植提供了一个有序、符合伦理标准的框架。据此,上海市工商局发出如下广告审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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