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提示(六十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内容的广告的提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提示(六十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内容的广告的提示


各媒体单位,各广告经营单位:

  9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第109号令,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据此,上海市工商局发布如下广告审查提示:

  禁止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发布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的文字和标志等内容的产品广告或企业形象广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