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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提示(六十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内容的广告的提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审查提示(六十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内容的广告的提示
各媒体单位,各广告经营单位:
9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第109号令,对《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据此,上海市工商局发布如下广告审查提示:
禁止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发布含有“中国免检产品”或“国家免检”的文字和标志等内容的产品广告或企业形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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