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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甘肃等地发现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经有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因食用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所致。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云川、代省长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立即组织省市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胡春华代省长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对确保食品安全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事件再次暴露了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隐患。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省政府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各级政府要从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布置本系统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对本地区、本系统食品安全全面彻底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检查和整治的重点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三聚氰胺”等禁用、限用药物及添加剂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的检查和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加强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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