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
畜产品专项整治:(1)兽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查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活动,加大禁用兽药清缴力度。严查过期失效产品和废止地标产品,从源头上解决兽药残留问题。(2)对饲料生产企业100%检查,坚决取缔“三无”饲料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在饲料或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法行为;对奶牛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检查要100%达到农业部专项整治目标要求(即: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奶牛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持证生产)。(3)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明显下降。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生产基地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其他生产基地兽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4)摸清奶站的现状。完成奶站登记造册,规范奶站资质、条件和经营秩序;加强对生鲜牛奶质量的抽查,将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杜绝在生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确保生鲜牛奶质量安全,推进建立规范的奶站监督长效机制。
种植业专项整治:(1)强化蔬菜基地管理。所有蔬菜生产基地要100%落实监管责任人,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经过认定认证的蔬菜产地100%建立田间生产档案。(2)强化投入品使用管理。所有蔬菜生产基地100%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3)强化蔬菜质量检测。认定认证的蔬菜产地和产地批发市场100%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4)强化认证蔬菜备案。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有机蔬菜100%备案。(5)完善蔬菜产地准出、质量追溯、责任追究制度。
水产品专项整治:(1)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苗种场全部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2)严厉打击在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和甲鱼“加黄”饲料的行为。(3)经过认证的水产品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其他水产品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
高毒农药专项整治:(1)全面清查收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确保不出现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行为。(2)对全省农药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四查”:一查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二查有无“无证、冒证”农药产品;三查农药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四查“两帐一卡”和“质量承诺制度”是否100%全面落实。(3)对散存在农户中的5种高毒农药,采取动员农户主动上缴和置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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