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渝渡整办发〔2008〕4号)
各区县(自治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05〕412号)文件精神,通过近几年的工作,我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显著。但仍有部分区县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工作进展缓慢,达标率仍然较低。为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全市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整治工作达标情况
截至2008年7月底,全市共有渡口1035.5道,经验收合格858道,合格率83%;渡船1022艘,经验收合格980艘,达标率96%,渡工1547人,验收合格渡工1511人,合格率98%;完成标准化渡口改造500道(码头940座),标准化渡船改造794艘,实施渡改桥75座,形成无渡县(城口)一个。
全市39个有整治任务的区县达标情况如下(详见附表):
(一)已通过市级验收的区县共4个。分别为:北部新区、巴南、北碚、綦江。
(二)渡口、渡船、渡工合格率均达到90%及以上,具备申请市级验收条件的区县共有26个(巴南、北碚、北部新区、丰都、开县、梁平、南岸、南川、綦江、铜梁、万州、巫溪、武隆、秀山、永川、酉阳、渝北、江津、大足、潼南、黔江、江北、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城口)。其中,江津、丰都、九龙坡3个区县正申请市级验收。
(三)总体达标情况较差区县2个(长寿、忠县)。其中,长寿渡口达标率仅为29%,渡船达标率为67%;忠县渡口达标率仅为38%,严重影响了重庆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体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县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落实具体责任部门,相关部门职责不清、互相推诿,工作敷衍应付、效率低下。部分区县没有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整改资金投入,缺乏对农村渡运必要的政策支持。
(二)部分区县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相关工作资料、动态信息,或报送资料信息不规范、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