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重点盯防,守好重点部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辖区重点水域和部位的安全监控工作,要制定辖区重点部位盯防方案,分派值班人员到各重要客运码头、渡口和水上风景旅游区驻守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水上大队要做好朝天门客运港区和郭家沱滚装码头的秩序维护,严格落实滚装船、客船和“两江游”船发班前和到港后的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客运船舶超载。港口部门要加强对港口和客运港站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港口售票逐港通报制度,严防“三品”上船和超额装载旅客,从源头管理上严格把关,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港口经营秩序。针对汛后三峡水库将蓄水175米,库区各区县要积极做好蓄水前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对库周水上交通秩序的巡航检查,督促乡镇加强渡口监管,严格落实渡口渡船守候检查、乘客数额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客船、客渡船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要严肃查处客渡船、小快艇、风景区游览船等船舶违章超载、无证驾驶和违章抢航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渔船、农用船和货船等非法载客行为。针对“十一”长假旅游高峰,各相关单位要重点突出巫山小三峡、武隆芙蓉江、江津四面山、渝北统景、黔江小南海、大足龙水湖、璧山青龙湖等水上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和通航秩序维护,确保游客安全。
五、加强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点时段安全值班和应急值守要求,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10月10日前,仍继续执行安全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单位应落实每日安全信息值班报告部门和人员,于每日15:00时前将当日辖区安全信息向局应急办(监控中心)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再由局应急办向市交委值班室报告。凡遇重大安全险情、事故或其他安保事件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1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奥运和“十一”黄金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局安委会办公室。
市局应急办电话:89183552;
市局值班室电话:89183555;
局安委会办公室:89183571(传真),联系人:马大为、杨明。
海事邮箱:cqghmsa@163.com。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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