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二○○八年国庆节放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8〕313号)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8年“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现将国庆节放假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2008年国庆节放假7天,即2008年9月29日-2008年10月5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作息时间安排:从 10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上午 9 时上班,12 时 30 分下班;下午 1 时 30 分上班,5 时 30分下班。
三、安保及稳定工作要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在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干部大下访”活动,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责任单位,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时限”即“五个一”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达到“两个确保”和“三无”目标(“两个确保”是:确保无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无因信息不灵发生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三无”是:无进京集访;无进京异常上访;无到市集访)。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信访稳定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四、勤务及值班有关要求:(一)增强值班责任意识,及时报送安保情报信息,果断调处突发问题。各单位节日值班的同志,一定要准时到岗,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处理值班事务并做好记录;(二)2008年9月29日-2008年10月5日,各单位每天14:30时前向局值班室上报本单位稳定情况;(三)离开办公室前,要检查电源、房门是否关好,请各单位及时清退文件,对未办理的文件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妥善保管,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四)各单位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五)为了安全、祥和、洁净的过好节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办公区域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清扫,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检查消防、电源和重点部位等设施,确保本单位办公区域的安全。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国庆节”值班安排表于9月26日前报局办公室(传真:89183587,邮箱:cqghjbgs@163.com;另:航运网信息请投稿到此邮箱,原ghjbgs@tom.com邮箱在年底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