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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工作会议要求,为确保我市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对做好二类调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正确掌握造林绿化成果,为编制林地保护利用等林业规划和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手段,是开展林业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多年来,我市尚未开展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森林资源底数不清,对于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建设现代林业带来一定困难。2007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率先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市(州)之一。今年3月份,省林业厅对《张掖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和《张掖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案》进行了批复。今年5月7日省林业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工作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目前,我市己按要求完成了技术培训、调查设备发放等前期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但从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看,我市的二类调查工作与省上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县区对二类调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经费筹措困难,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对指导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制定林业政策和加强林地管理、推进数字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森林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一)明确工作任务。我市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市所辖6县(区)的53个乡(镇),22个国营林场,8个国营农场,共约83个森林经营调查单位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的森林、林地、林木(不包括祁连山天然林区) 进行调查,同时,对林区内野生动物、植物及其生存环境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建立全市森林资源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林业规划,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和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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