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大渡口区文体路北侧改造工程项目延期享受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优惠政策的批复
(渝建〔2008〕314号)
重庆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大渡口区文体路北侧改造工程项目列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批复〉延期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关于项目延期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渡口区文体路北侧改造工程项目延期享受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原渝建〔2007〕201号文有效期延至2009年5月29日。
二、根据渝建发〔2005〕1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政策按“拆一免一点五”执行。
三、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拆迁、安置中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