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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节”及“西博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要认真做好建设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督促企业对现有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要特别注重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充实消防力量,增设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动火审批、用火监护等有关规定,遏制和防止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

  4、城市房屋拆迁安全管理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拆迁方案和拆迁围护、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施工用电、拆迁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内容的重点检查,督促拆房施工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尤其要重视城郊结合部及区级部门实施项目的拆迁安全,防止出现管理盲区。

  5、加强市政公用、自来水和燃气行业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污水管网、窨井盖等市政设施日常监护、巡查工作,确保各项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安全运行。加强自来水供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正常供水。

  6、西博会烟花大会初步定于10月25日在钱塘江边举行,给我们沿江建设工地安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和在建工地认真制定安全专项措施,节前要进行专题布置,落实检查。在烟花大会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派驻相关负责人对工地进行蹲点监管,对相关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时做好人员清场工作,严禁在在建建筑工地外架、临时围墙、塔吊、已结顶建筑屋顶和其他高处观看烟花,确保烟花大会期间建筑工地和沿江观赏区的安全。

  涉及到沿江在建建设工地的监督管理部门(滨江、上城、萧山、江干建设局和市质安监总站),应对沿江工地进行一次排查,并把有关在建项目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建委工程处。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管辖范围内建设工地的情况,发现问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委系统各单位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8日前报建委工程处,在杭各施工企业值班人员名单和国庆期间加班的工地名单于9月28日前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委系统及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联络员要保持节日期间通讯畅通,并负责落实将各单位节日值班情况每天下午16:00前报建委值班室。

  (建委值班电话:白天87060415、夜间8701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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