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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工业园区“园林式园区、花园式工厂”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3、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环境管理国际标准ISO14000认证等。
  到2009年年底年,建成花园式工厂数量达到园区企业总数的10%,企业总体绿化率达到15%,企业环评通过率占总数的50%。到2010年9月底,基本实现方案制定的总体目标,完成花园式工厂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1、在2009、2010年的10月-12月,由园区办对企业建设花园式工厂进行检查验收。
  2、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园区办在2009年、2010年对各企业创建花园式工厂工作进行评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促进交流。充分发挥园区办多年来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的作用,围绕创建花园式工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业主及社会各方面对生态工业园的认识,扩大花园式工厂建设的社会影响,带动企业踊跃参与。
  (二)出台政策、以资鼓励。 出台具体的激励政策,以提高企业创建花园式工厂的积极性,对建成的花园式工厂示范性企业进行挂牌、奖励、重点支持等方式,推动各企业创建花园式工厂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1、选烧焦类企业建设要求
  2、制造加工类企业建设要求
  3、食品加工类企业建设要求

  附1:
  选烧焦类企业建设要求

  一、厂区规划建设
  1、园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建选烧焦类项目。
  2、已建成的企业,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要进一步规范,各功能区要有明显的绿化隔离带。
  3、办公区、生活区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作业区可保留实体围墙作挡土墙。
  4、作业区内原料、成品、废渣等堆放有序,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挡土墙。
  二、绿化、硬化
  1、功能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采用乔、灌木密集带(侧柏带、小叶榆带等)与高大乔木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良好的绿化、吸尘、隔音效果;实体围墙内侧种植攀援植物和高大乔木,达到立体绿化效果。
  3、办公区、生活区内除必须硬化的场地(如道路、停车点等)进行硬化外,其余用地用于绿化;作业区内除绿化用地外实现全覆盖式硬化。
  三、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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