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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9.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10.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情况。

  (三)有关农民工工作各项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1.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农民工医疗、工作和失业保险制度,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讨。

  2.户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经常居住地落户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3.农民工社区管理服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开放型、多功能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治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

  4.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方面规定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建设了农民工宿舍、公寓房、低价房和租赁住房。

  5.农民工信息统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农民工信息统计管理制度,能否按时进行统计报告。

  (四)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农民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尤其是农民工输入输出较多的县(市)区所属社区和各乡镇基层平台中农民工的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一)时间

  此次检查从9月22日开始,10月24日结束。9月22日至29日为自查阶段;9月30日至10月24日为检查阶段。

  (二)方法

  1.由劳动保障、建设、民政、公安、信访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

  2.听取受检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3.选择重点县(市)区、社区、乡镇和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4.对建筑施工、装饰装修、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工地或厂矿现场,开展地毯式排查;

  5.以走访、组织农民工座谈等方式,直接向农民工了解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工作专项检查对推动解决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及省政府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真正把农民工工作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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