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一日
关于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人大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着力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力伟
副组长:丁喜富 赵 武 李忠惠 杨占鳌 张文英 兰英杰 白连平
成 员:苏义斌 于车成 梁洪昌 姜洪君 刘吉宁 范国文 韩金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任由交警支队支队长苏义斌兼任,副主任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毕永志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联系电话:6698828。
三、任务措施
(一)完善规划建设,明确城市建设规程。深入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协调配合,把道路交通管理纳入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组织有关部门,从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出发,进行全面调查,对我市已经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划进行修订,并认真组织推进实施(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规划局协办)。二是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加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参与力度,把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作为建设启动的前提条件,制定评价监督制度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验收工作程序。重大建设项目对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影响严重、采取措施无法改变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规划局协办)。三是制定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业街区、居住区时,必须按照标准建设或增建停车场(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