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杭州市“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部门职责
附件2:杭州市“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评分表
附件3:杭州市“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工作试点汇总表(略)
附件1:
杭州市“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部门职责
序号
| 整治要求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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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上墙亮证。
|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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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6315、12315投诉处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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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持有卫生许可证,并上墙亮证。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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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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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并穿戴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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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店内环境整洁;有防蝇、防鼠、防虫、防潮设施,并保持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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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专用的清洗、消毒设备和冷藏或冷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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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垃圾桶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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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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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配、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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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实行进货验收和索证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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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产经营符合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的食品,不出售有毒有害、过期失效、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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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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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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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逐步推广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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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把好环保审批关。
|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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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店面招牌整洁,设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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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符合城市序化要求,不超门窗、外墙经营,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处置餐厨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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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保洁设施齐全,落实门前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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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小餐饮店内定型包装食品管理,实行QS标志监管。
| 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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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
|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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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外来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暂住证。
|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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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及时出警进行110投诉处理,无强制消费、寻衅滋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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