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光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光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渝府人〔2008〕2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08年9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光术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列廖觉超同志之后);

  马小平为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局长;

  刘路明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巡视员;

  曾晓辉为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巡视员;

  程友禄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巡视员;

  王树兴为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巡视员;

  高丹为重庆市中医院院长(试用期1年);

  潘复生为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院院长;

  皮晓青、贾渝跃为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