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府发〔200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各级党政迅速采取行动,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散。目前我州也出现因“问题奶粉”造成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暴露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以及国家的形象。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此次全国各地“问题奶粉”所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部署,把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积极推进科学管理,理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要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监管体系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涵盖从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等众多环节,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履职尽责、严把关口。针对此次“问题奶粉”事件所暴露的问题,畜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奶源地的监督管理,加强动物检验检疫工作,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原料供应安全。质监、药监部门要严格食品药品市场准入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双重监管责任制;要对生产食品和药品的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生产流程的质量监管。对无证照生产经营、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以及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擅自从事奶制品等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已查明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登记封存,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要追查来源和去向,监督企业立即全部召回。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的经营行为要及时曝光,坚决查处。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餐饮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对因食用“问题奶粉”和液态奶而造成的病例,要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实行免费治疗,待国家补偿政策明确后,按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应急部门要完善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制度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食品药品安全机制;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形成优存劣汰的市场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