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国庆长假及西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08〕232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08年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与此同时,第十届西博会将于10月18日至11月8日召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国庆长假及西博会期间我市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国庆节和西博会期间,我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各单位要立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国庆节、西博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各区、县(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人”的原则,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对维护卫生系统和谐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市卫生系统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对所属单位的防火安全、水电气热设备安全、地下空间整治和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危房使用和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及生物制品管理进行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属的办公区、自管及共管的宿舍区认真进行检查清理,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突出、存在严重问题的场所的整改情况;重点部门、要害部位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治安防范、消防设施的管理、运行情况;对出租房屋、地下空间、流动人口、临时雇用人员的管理掌控情况;文件、电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信息系统等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督促落实,确保以良好、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欢度国庆并迎接西博会召开。
三、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