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洛多乡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意见
(白山政发〔2008〕15号)
八道江区、江源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5.12四川省汶川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对口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部署。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08〕17号)和《吉林省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08〕17号文件),要求立即启动首批对口支援黑水县恢复重建项目。根据中央精神和省政府部署,现就我市对口支援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对口支援的基本原则
按照“省支援县城,市(州)支援乡镇”的要求,吉林省对口支援的是四川省黑水县,白山市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洛多乡。为了更好地完成援建任务,本次对口援建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与对口援建相结合。按照《吉林省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及指导意见的要求,援建工作由省援建办统一组织,各市(州)在省确定的对口支援范围内开展援建。
(二)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要根据灾区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援建任务,并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部署下开展援建工作。
(三)恢复重建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坚持当前急需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灾区援建期限3年,每年实物工作量不低于上年财政收入的1%,并逐年以15%递增。
(四)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赠为辅、企业帮扶为补充的原则。要积极筹措、统筹安排恢复重建资金,鼓励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捐助和支援灾区恢复重建。
二、对口支援的主要任务
根据《吉林省对口支援黑水县恢复重建首批项目情况表》的要求,我市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洛多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主要有4个方面:
(一)提供规划、设计、质检等技术和资金。
(二)建设居民住房,在“四改两建”基础上建设1个“示范村”。
(三)建设和修复通村公路20.8公里。
(四)建设安全饮水工程14个(一个村一个工程)。
三、对口支援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