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市、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按即办件处理。不能当场即办的,要由部门行政审批科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科室审查论证,经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后,实行限时承诺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省内最短时限,真正实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涉及两个部门以上、在审批流程上可以同时审批的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审批。
四、完善政务大厅功能
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集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监督、政策和政务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务大厅,确保行政审批实现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江源区要在政务大厅满足行政审批工作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和政务咨询等功能;靖宇县要加快政务大厅扩建、改造步伐,以适应审批工作的需要;抚松县、长白县、临江市政务大厅正在建设和筹建过程中,年内不能投入使用,要在加快筹建步伐的基础上,采取租、借等形式,解决集中审批办公场所问题。各地的行政审批办公场所问题务于10月底前解决,11月底前,各地所有审批事项都要纳入大厅办理。
五、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编办牵头,软环境办、政务公开办、法制办、监察局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这项工作要负总责,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并指派专人负责。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根据改革后各部门职能、任务变化的实际,重新核定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政务公开办要建立健全政务大厅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大厅软硬件建设,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法制部门要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监察部门(软环境办)要及时跟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六、统筹安排,保质保量推进改革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各项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抓紧启动实施;要按照省政府“各市(州)、县(市)区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限要求,列出改革时间表,定期向市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反馈信息。市直有关部门要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改革完善工作。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对口部门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技术环节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规范要求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上下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