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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生儿科和产科院内感染管理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生儿科和产科院内感染管理的紧急通知
(沪卫疾妇〔2008〕55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8月28日至9月16日期间,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收治的94名新生儿患者中,有8名新生儿在9月5日至15日期间先后死亡。经专家调查,造成新生儿死亡的原因为严重院内感染。对此,卫生部和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为引以为戒,加强对本市医疗机构内新生儿科和产科的院内感染的控制和管理,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问责制。要按照院内感染控制的有关规定,建立院内感染的报告与控制制度。当出现医院院内感染时,除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外,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或要求专业机构开展院内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为保障母婴安全,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儿科、新生儿科和产科的院内感染风险预警制度。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对空气、手、器械等环节的消毒和监测,对存在多种危险因素的新生儿、孕产妇要特别加强这类人群的重点监测,一旦发生院内感染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发生院内感染事件。组织开展对开设儿科、新生儿科和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妇女儿童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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