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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阳节期间老龄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阳节期间老龄工作的通知
(宿办发〔2008〕78号 2008年9月1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10月1日是第十八个“国际老人节”;10月7日(农历九月九日)是我国传统佳节“九九重阳敬老节”,也是我省第二十一个敬老日。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群体的浓厚氛围,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就做好重阳节期间的老龄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群体、重视老龄工作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和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宿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法律文件以及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成就以及尊老敬老和关心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围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关爱老年人。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全市中小学生向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送一份小礼物。共青团、妇联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热情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在重阳节期间积极开展敬老助老社会实践,树立“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当敬老人”的思想。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意识,增强各地、各部门重视、支持老龄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和慰问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把今年的重阳节敬老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早研究、早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以“关爱老人,服务老人”为主题,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节日生活,使老年人在敬老爱老、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佳节。一是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专门听取一次老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当地老龄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老龄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敬老座谈会或表彰会,向老年人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意见,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敬老工作模范。三是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对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慰问;对“五老”(百岁老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老知识分子和有重要贡献的老人)由当地政府组织走访慰问。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开展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使广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晚辈的孝心、人间的真情。四是开展各种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活跃节日气氛,形成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沭阳县负责承办宿迁市第三届老年人门球赛;宿城区负责承办宿迁市第三届老年人书画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市文广局共同负责承办全市退休人员“社保情”文艺汇演;市体育局负责承办市区老年人趣味运动会;市司法局负责承办老年维权咨询活动;市卫生局负责承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市级机关工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和市妇联分别牵头组织一次不同形式的重阳节敬老活动。
  三、落实政策,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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