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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处置青岛奥帆赛海域浒苔爆发事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处置青岛奥帆赛海域浒苔爆发事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政办字〔2008〕14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8年6月中旬,青岛奥帆赛场海域爆发历史罕见的浒苔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参赛船队的正常训练和即将举行的奥帆赛。为保障青岛奥帆赛的顺利举行,按照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举全省之力治理这一突发自然灾害。经过全省上下近一个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浒苔自然灾害治理工作的决定性胜利,为青岛奥帆赛和残奥帆赛的顺利举办提供了可靠保障,为确保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处置浒苔灾害过程中,各有关市、省政府有关部门、驻鲁单位及大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工作中不怕牺牲、不怕疲劳,不计成本、不讲代价,精心组织、昼夜施工、艰苦奋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决定给予表彰。

  授予以下15个单位“山东省处置青岛奥帆赛海域浒苔爆发事件先进集体”称号

  青岛市黄岛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即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中国海监胶南市大队
  青岛海事局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交通局
  海阳市海洋与渔业局
  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青岛分局
  山东省气象台
  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青岛碧海海事咨询有限公司

  授予以下70名同志“山东省处置青岛奥帆赛海域浒苔爆发事件先进工作者”称号(记二等功)

  郭 斌 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货运处货管科科长
  孙建国 青岛市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吴国宝 青岛市崂山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 建 青岛市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纪会礼 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于瑞华 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相培 胶南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吉良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副处长
  沙剑林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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