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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药品政府定价申报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每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一、三、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药品价格主办人员在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办理药品价格事项,听取企业意见,提供咨询服务等。其他时间可通过电子邮箱(sjc@jxdpc.gov.cn)、电话(传真)0791-6224898联系。

  我委制定的药品价格文件,通过江西省发改委网站、省医药价格信息网站、价格视窗网站向社会公布。

  原凡以《江西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公示表》制定的药品价格,在我委下发正式文件制定了新的价格后自动失效;其余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但在有效期结束前,企业须按本规定要求及时进行申报。

  本通知自二○○八年十月六日起执行。

  附表1:江西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

  生产企业:   申报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企业: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序号定价目录序号品名剂型规格计量单位最高零售价格(元)
通用名商品名申报
  价格
产地省价格江西现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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