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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第四组:市财政局负责人任组长,市信访局、审计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检查单位:镇安县政府、柞水县政府,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监局、药监局、气象局、安全局、无管处,养老经办处,供电局、邮政局、烟草局、人行、银监局。

  五、检查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9月5日至9月19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自查,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9月22日至9月28日,市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10月6日至10月10日,市检查组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并向市政府汇报。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扎实细致地做好自查工作,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同时,认真接受检查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2、在检查中,检查组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3、此次检查结果纳入县区和部门200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

  附:1、县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检查要点

  2、市直其他部门检查要点

商洛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县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检查要点

  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1、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并列入目标责任管理情况;

  2、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考试情况;

  3、贯彻实施《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

  4、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工作情况。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建立和完善干部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情况;

  2、行政决策制度的建设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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