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同意,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驻商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商洛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档案材料,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等形式进行。
四、检查的组织
这次检查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上成立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市监察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发改委、国土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检查单位:商州区政府,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第二组:市人事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建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检查单位:洛南县政府、山阳县政府,市发改委、国土局、商务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卫生局、计生局、环保局、扶贫局、粮食局、外事局、交警支队。
第三组: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司法局、交通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检查单位:丹凤县政府、商南县政府,信访局、国资委、安监局、人防办、市政局、畜牧局、方志办、政研室、住房基金中心、供销社、残联、乡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