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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同意,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驻商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商洛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档案材料,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等形式进行。

  四、检查的组织

  这次检查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上成立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市监察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发改委、国土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检查单位:商州区政府,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第二组:市人事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建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检查单位:洛南县政府、山阳县政府,市发改委、国土局、商务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卫生局、计生局、环保局、扶贫局、粮食局、外事局、交警支队。

  第三组: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司法局、交通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检查单位:丹凤县政府、商南县政府,信访局、国资委、安监局、人防办、市政局、畜牧局、方志办、政研室、住房基金中心、供销社、残联、乡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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