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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8〕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地震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市地震局)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震减灾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障、改善和发展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市位于松辽平原断陷盆地内,伊舒地堑从东侧经过,西临松辽盆地地震构造带,受其影响,具有发生6级左右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历史上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1960年榆树发生了5.8级地震,1966年长春南范家屯发生了5.2级地震。全市有51%的面积为高烈度地区,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我市是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稠密,经济发达,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容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密集,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灾害和损失。近一两年来,我市及周边地区小震活动明显增强,表明地震形势比较严峻。

  我市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完备,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地震科普宣传的深度、广度和规范程度还不够,广大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间工作还不够平衡,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密度不够,短期与临震预报能力还不强;一些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建设历史比较久远,抗震能力存在一些隐患;地震监测设施尚须及时更新;抗震设防管理的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农居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等等。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要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到2010年,我市争取率先达到基本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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