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科学提供最高为5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2)社会科学提供最高为3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3.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优秀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最高为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杰出人才的引进和管理按照《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二)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
本计划是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创设良好环境,促进高层次人才成长。
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主要是用于支持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发展,对
入选北京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库第一、二层次的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进行资助,累计资助50名。“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每人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100万元,连续资助3年。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和管理按照《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三)创新人才建设计划
本计划主要是在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队伍中遴选150名品德高尚、学术造诣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突出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以及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管理能力突出的管理人才,给予重点扶植资助和培养,使其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形成市属高校的中坚力量,带动学科建设、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创新人才建设计划”中,自然科学学术创新人才每年每人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人才每年每人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20万元。教学创新人才和管理创新人才每年每人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20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核定,连续资助3年,分年度下拨。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创新人才的资助和管理按照《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四)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本计划主要是加强对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管理创新团队的支持和资
助。通过教学、科研、管理创新团队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团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累计遴选资助300个,连续资助3年。资助金额依据学科建设需求、团队成员人数、人才梯队建设等因素确定。学术创新团队中的自然科学团队每个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团队每个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30万元;优秀教学团队和管理创新团队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30万元。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创新团队的资助和管理按照《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五)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本计划是培养一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提高其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带动高等学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本计划共资助中青年骨干人才1000名,每人每年资助经费4万元,连续资助3年。
获资助的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可优先作为国内外访问学者到国内知名高校或国外高校访学。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中青年骨干人才的资助和管理按照《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六)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
本计划主要是加强和提高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
德水平,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地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系统地进行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标准的全员培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依据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实有人数,原则上按每人每年资助经费1000元给予资助。具体项目和经费根据学校培训计划和实际需要由高等学校提出申请,市教委审核,由学校统筹安排。
在五年的时间内,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20000余名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和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共同承担。有关培训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四、“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组织领导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成立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工作小组,负责“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实施管理工作,市教委人事处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高等学校作为计划实施单位,学校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关系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要围绕首都功能定位,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的现状,认真研究制定本校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人才的引进要经专家评估,切实保证人才的质量,正确处理好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要加强“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项目的管理及后期评估工作;人事、财务、科研、教学等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及本学校已有的教学、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努力开创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附件:1.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