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采取多种形式,争取学生、家长、社区及社会有关方面支持、参与和监督学校工作。
43.内部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工作协调。
44.规章制度完善,实行包括财务公开在内的校务公开,定期发布工作信息。
(十)教育科研。
45.有阶段性的教育科研课题、规划,发动广大干部、教师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选择和确定科研课题。
46.规范课题研究过程,深入分析,积极实践,注重积累,升华认识,推动学校工作不断创新。
47.定期举办教育科研总结和交流活动,科研成果得到应用和推广。
(十一)交流合作。
48.积极参与均衡发展合作学区的各项活动,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共同发展。
49.推动学校与社区合作,学校资源定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建设学习型社区。
50.积极与本市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学校开展教育交流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加强与境外学校的教育交流。建立学校网站,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合作。
51.建立城乡学校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均衡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
(十二)办学特色。
52.认真总结和发展独特性、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并在本区县产生较大影响。
53.发挥办学优势,不断提升整体水平和社会声誉,逐步形成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办学传统。
三、教师队伍
(十三)队伍结构。
54.人员配置符合编制要求,各科教师和专业人员满足教学需要,有健全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档案。
55.全员具备任职资格,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均为90%。(注3)
56.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所占比例达到或接近本区县平均水平。
57.具有一支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30%且相对稳定、年龄梯次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有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并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8.按本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教师流动。
(十四)教师素质。
59.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赢得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信赖。
60.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投入课程改革,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指导课外活动。
61.具备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信息技术,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