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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意见的通知

  42.采取多种形式,争取学生、家长、社区及社会有关方面支持、参与和监督学校工作。
  43.内部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工作协调。
  44.规章制度完善,实行包括财务公开在内的校务公开,定期发布工作信息。
  (十)教育科研。
  45.有阶段性的教育科研课题、规划,发动广大干部、教师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选择和确定科研课题。
  46.规范课题研究过程,深入分析,积极实践,注重积累,升华认识,推动学校工作不断创新。
  47.定期举办教育科研总结和交流活动,科研成果得到应用和推广。
  (十一)交流合作。
  48.积极参与均衡发展合作学区的各项活动,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共同发展。
  49.推动学校与社区合作,学校资源定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建设学习型社区。
  50.积极与本市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学校开展教育交流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加强与境外学校的教育交流。建立学校网站,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合作。
  51.建立城乡学校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均衡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
  (十二)办学特色。
  52.认真总结和发展独特性、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并在本区县产生较大影响。
  53.发挥办学优势,不断提升整体水平和社会声誉,逐步形成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办学传统。
  三、教师队伍
  (十三)队伍结构。
  54.人员配置符合编制要求,各科教师和专业人员满足教学需要,有健全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档案。
  55.全员具备任职资格,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均为90%。(注3)
  56.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所占比例达到或接近本区县平均水平。
  57.具有一支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30%且相对稳定、年龄梯次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有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并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8.按本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教师流动。
  (十四)教师素质。
  59.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赢得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信赖。
  60.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投入课程改革,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指导课外活动。
  61.具备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信息技术,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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